消防處一名即將退休的救護隊目,被揭發13至14年間,先後204次關閉裝置在救護車上的調派系統,並將救護車的錯誤位置輸入該系統,以避免執行緊急職務,被告余岑發今午在區院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據悉,涉案救護隊目現已停職。
消防救護隊目涉「蛇王」遭廉署檢控,54歲被告余岑發於87年5月18日加入消防署署長救護隊,案發時隸屬鯉魚門道的藍田救護站,他涉嫌違反普通法,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原因是因體能每況愈下,被告明白所犯罪行嚴重,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危。辯方又指被告每次接了指令工作,送病人去醫院途中,才關閉車上裝置的第三代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目的只不想接新指令。
控罪於2013年9月1日至14年1月22日期間,在執行或涉及其公職時,未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行為失當。在他負責的救護車上,先後204次關閉車上裝置的第三代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並在該等情況下,將救護車的錯誤位置以人手輸入調派系統的流動數據終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