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在廢除「免針紙」的司法覆核中敗訴,各界關注如何回應。醫務衞生局昨天表明,不會上訴,但會刊憲修例,賦權醫衞局局長在有合理懷疑下廢除特定「免針紙」,即日生效。

醫衞局刊登憲報,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賦權醫衞局局長,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未有臨牀評估,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修訂規例》亦說明,局長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

港府今日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規例》並「先訂立後審議」,然後即時生效。換言之,高院先前宣佈繼續生效的兩萬多張「免針紙」,或會遭到廢除,料涉一萬六千多張。此外,當局亦把「疫苗通行證」的有效期延長六個月,即由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午夜,延長至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午夜。
李家超:有責任確保公共健康

特首李家超就「免針紙」再度回應,強調政府做事,須依法行事,並有責任確保公共健康得到有效及迅速保護,處事基於穩固法律基礎,亦會追究涉嫌違法、違反專業操守的人士。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向本報說,修例釐清了局長所擁有的權力,但他認為高院上周五才判政府敗訴,當局不久就提出修例,感覺是「摑了法庭一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