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童軍總會前年4月10日在香港童軍中心酒家「粵品滙」,為前九龍地域副地域總監余煥懷舉辦榮休宴,涉筵開34席招待逾百人,超出20人限聚令上限。香港童軍總會總監俱樂部的牌照持有者、餐飲供應商和兩名負責人分別被票控違反防疫規例599F章表列處所限制和599G章限聚令,案件原訂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惟控辯雙方正就認罪協商,案件押後至10日提訊。
被告鍾廷謙。
香港童軍總會代表。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童軍總會、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陳建東和鍾廷謙。4名被告被票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童軍總會及酒家另被票控違反合格證明書的條件。酒家再被票控違反規例599G章,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原被控違反限聚令的梁婉冰獲控方撤控,以自簽1500元守行為15個月結案,控方另撤回余煥懷及LING KAY KAU的限聚令控罪獲批。
被告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代表。
左起被告:鍾廷謙、香港童軍總會代表、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代表。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