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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轉載許智峯等貼文煽惑投白票 平面設計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政事

涉轉載許智峯等貼文煽惑投白票 平面設計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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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轉載許智峯等貼文煽惑投白票 平面設計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2023年01月10日 12:50 最後更新:12:51

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4人疑分別在社交媒體中轉載許智峯、丘文俊或張崑陽煽惑投白票或不投票的貼文,各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其中1名44歲男平面設計師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入獄2個月,緩刑18個月。裁判官溫紹明指,相信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不會再重犯,參考同類案例後認為判處緩刑是合適。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本案控罪毫無疑問嚴重,判處監禁亦是其中一個選項,但相信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亦不會再犯案,參考同級法院的同類案例下,以3個月為量刑標準,認罪扣減後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被告需要供養父母,其太太和他自己亦於最近失去工作,可見其家庭負擔比較大;加上他在親撰的求情信表示對事件有悔意,意氣用事才會犯案,同時對家庭感到抱歉,今後更想花時間照顧他們。辯方續指,被告已即時配合廉署調查,承認他是社交平台專頁的唯一用戶,以及他本身從事設計工作多年,對社會作出貢獻,望法庭考慮本案是單一事件及坦白認罪下,予以輕判或緩刑方式處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胡康騏於2021年12月15日在香港,藉進行公開活動在選舉中,即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名稱為「Ricpan Woo」 的Facebook 專頁,轉載一則於 2021年12月15 日在名稱為「張崑陽」的Facebook 專頁刊登的貼文,而該貼文的內容是煽惑另一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其餘同案被告為易美寶(58歲,無業)、黃智仁(42歲、物理治療師)及郝建朝(29歲、金融從業員)。易及黃早前亦已認罪,均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郝則押後至1月17日再訊。

被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被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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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WhatsApp群組揚言殺警 各囚22個月

2024年04月29日 20:01 最後更新:20:43

3名男子被控於2019年在WhatsApp群組內揚言要殺警及傷害其家屬,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2個月。

法官張潔宜。 資料圖片

法官張潔宜。 資料圖片

法官張潔宜在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正經歷持續嚴重的暴力衝擊,3名被告煽惑傷害警員及其家人,涉案訊息內容包括「鼓勵無底線的暴力襲擊」、「無差別殺警」等,3人更提議搶警槍、射箭及使用「鏹水」。3人又誣蔑警員謀殺、性侵示威者及以催淚煙傷害市民,可能引致他人對警方更為不滿、不信任和仇視,打擊警方的公信力。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事後遭人起底及電話滋擾,其中一名被告的工作地點更遭人拍門。但法官認為滋擾情況輕微,沒有造成長遠影響,不構成減刑因素。

法官考慮到本案檢控過程存有延誤,3人背景良好,酌情減刑,但3人在仇警情緒下煽惑他人,加重本案嚴重性,因此作出有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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