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CBD)將於2月1日起在香港被列為危險藥物管制,屆時含有CBD的產品將被禁止,違例者可被判處監禁同罰款。
為免市民或旅客誤墮法網,特區政府近排鋪天蓋地宣傳相關訊息,香港海關年初三再新推出由海關毒品調查科與海關青年發展計劃(Customs YES) 會員聯合製作的短片,讓公眾了解更多CBD的最新資訊及販運毒品的嚴重後果,提醒大家堅持唔掂CBD,莫惹「麻」煩。
針對大家在佳節期間外遊,有機會在一些已對大麻放寬管制的司法管轄區接觸到相關產品,其中一隻短片就特別提醒,2月起,CBD會列為毒品,到時任何人擁有或者買賣CBD都係違法㗎,千祈唔好將含有CBD的糖果、護膚品等產品帶番香港當作手信,「唔理係啲乜,有CBD就唔帶得」。
短片亦提醒,CBD係源自大麻植物的其中一種大麻素,而吸食大麻對身心的危害非常之大,會導致抑鬱、脾氣暴躁等等,千祈唔好嘗試任何同大麻有關的產品。
不過條例仲未生效,可以帶相關產品過關嗎?因為CBD產品中極有可能含有危險藥物四氫大麻酚(THC),如果觸犯《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所以大家千祈唔好貪得意去試呀。
如果現時持有含CBD的產品,要如何處理?
為方便市民自願棄置CBD產品,政府已在10個政府場地安排棄置箱(加hyperlink:www.nd.gov.hk/tc/CBD.html),以供市民在1月30日或之前棄置CBD產品。換句話說,大家如果持有CBD產品,在規定時間內儘快棄置即可,唔使太過緊張。
Seba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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