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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會計文員認盜竊律師行逾246萬 求情稱偷錢購物舒緩抑鬱情緒

49歲女會計文員在2013年至2016年間,偷竊當時其任職律師行的164張支票,涉款共值246多萬元,被控2項盜竊罪。該女會計文員7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所有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案發期間抑鬱症失控,出現強烈的購物慾,偷竊款項是用來購物,以舒緩情緒,但現時已深感懊悔,不會重蹈覆轍。法官謝沈智慧將被告還柙監房至2月17日判刑。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自2012年起,被告是蘇何律師行的會計文員,負責預備支票給該律師行的合夥人蘇志浩簽署,以結清律師行開支。直至2016年1月29日,被告從該律師行離職。

在2016年1月,被告離職前曾預備兩張支票給蘇簽署,受款人均為律師行辦事處所在物業的業主,用作繳付租金,1星期後,蘇發現租金仍未繳付,從中銀的查核中發現支票已成功入帳,及發現受款人姓名均改為被告的姓名,蘇其後再向中銀索取被告過往交給他簽署其他支票的副本,發現有人以164張支票的形式,從律師行兩個中銀帳戶提取款項,受款人均為被告,其中包括兩張受款人應為業主的支票,另當中154張已存入被告的恒生銀行個人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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