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12月就《港區國安法》釋法。政府已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交《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的修訂建議,目的為處理有關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事宜,以回應人大釋法就《港區國安法》第14及47條所作出的解釋。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於2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有關修訂建議。

立法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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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正仔細研究修訂建議內容

律師會主席陳澤銘表示,相關釋法及其引伸的修訂建議引起社會和業界的廣泛討論,而政府已就立法建議的主要內容諮詢司法機構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律師會正仔細研究修訂建議的內容及其影響,並在適當時候會向政府提交意見,並向會員報告。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 資料圖片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 資料圖片

陳澤銘談及海外律師在香港法律服務市場中扮演的角色,指律師會一直採取門戶開放政策,並歡迎來自全球的法律人才豐富香港的法律服務市場。他指海外律師能夠以外地註册律師身份,按適用的規定在香港或外地律師事務所從事其註冊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服務。他續指,截至一月底,共有逾1,400名來自33個司法管轄區的海外律師在香港律師會註冊,為跨國企業提供廣泛而專業的跨境法律服務,為香港建設成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作出重要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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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提及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去年7月1日的演說中,肯定保持香港獨特優勢的重要性,包括普通法制度以及司法機關獨立行使的審判權,並指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保持普通法制度」,又指多名相關官員,包括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內相關官員,亦多次肯定和明確支持普通法制度在香港實施、香港律師在國家發展中扮演角色的重要性,以及通過海外律師根據適用的規則參與本地法律市場,令法律人才庫更為多元及豐富。他表示有信心長期持續完善的制度。

陳澤銘表示律師會歡迎全球法律人才豐富香港法律服務市場。資料圖片

陳澤銘表示律師會歡迎全球法律人才豐富香港法律服務市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