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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打擊無牌賣酒 拘12男女包括店主酒客

社會事

油尖警打擊無牌賣酒 拘12男女包括店主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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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打擊無牌賣酒 拘12男女包括店主酒客

2023年03月04日 09:51 最後更新:09:51

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等人員3月3日至4日進行代號「戰馬」(WARHORSE)的聯合行動,打擊區內無牌賣酒活動。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2人,並檢獲622罐啤酒飲品及9枝烈酒,市值共約4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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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4日凌晨約2時,突擊搜查尖沙咀山林道18號一酒吧,並拘捕一名33歲姓梁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而酒吧內3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齡介乎49至61歲,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 

被捕人士帶署調查。

被捕人士帶署調查。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則4日凌晨約2時突擊搜查尖沙咀柯士甸路3號一酒吧,拘捕一名48歲姓蘇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而酒吧內2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齡介乎27至46歲,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

油尖警區打擊無牌賣酒 拘12男女包括店主酒客。

油尖警區打擊無牌賣酒 拘12男女包括店主酒客。

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隊3日晚約11時派員喬裝顧客到尖沙咀加連威老道 66-76號到一酒吧,發現有人懷疑無牌售賣酒類飲品,遂拘捕一名51歲姓黃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 

油麻地分區雜項調查隊亦派員喬裝顧客到油麻地1號永星里一食肆,發現有人懷疑無牌售賣酒類飲品,遂拘捕一名60歲姓洪男負責人及一名64歲姓洪男職員,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

被捕人士帶署調查。

被捕人士帶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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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書館」店主認無牌賣酒及違防疫規例 罰款$12000

2023年03月29日 15:28 最後更新:15:29

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店主龐一鳴,在2022年9月違反防疫規例及無牌售賣12杯烈酒,被控無牌售賣酒類及「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醫務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 條發出的指示」兩罪。他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即使辯方求情稱被告有在Facebook吩咐參加者戴上口罩等,質疑實際情況卻是如何,遂判處被告罰款共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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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22年8月23日,警方收到一封電郵關於品酒兼書籍分享活動,叫「清酒共飲,太宰治<酒之追憶>共讀」,將於同年9月2日,在案發地點舉辦,兩名卧底警員被派往到場,並為了參與活動繳付700元入場費。

就控罪一,當晚被告為活動開始致開幕辭,期間有職員將3個清酒瓶中的液體倒入12個玻璃杯中,包括「府中譽純米吟釀」、「大雪溪」及「龜泉」予12名參加者包括警員,最終全部人均喝了酒。其後警方採取行動,了解到被告是活動的負責人,並作出拘捕,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且經政府化驗所化驗後,發現其中11個涉案樣本含有12%至14%酒精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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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控罪二,兩名警員經過職員量度體溫後,就被允許進入涉案場所,當時場所沒有張貼有「安心出行」二維碼的海報,警員亦沒有被問道有否掃描相關二維碼,而且被告是佔有者的唯一管理人及股東,加上在所有關鍵時間,涉案地點均屬於餐飲營業場所。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平日有舉辦不同活動,包括盲人按摩等,同時尋找無家者擔任義工,而本案活動並非為了賺錢,相反為了連結社區,推動文化,純粹是文學欣賞,當中導師亦是義務性質。辯方再指,在社交平台的帖文列明本次活動為私人活動,只接收登記人士參與,以及曾呼籲參加者戴上口罩等,但案發當日的確有人脫下口罩,並沒有遵守社交距離,處理上有不足,故被告承認控罪,希望法庭考慮本案為一次性活動,同時是教育性講座,相比同類型案件不是太嚴重,以罰款方式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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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龐一鳴(49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九龍深水埗大南街169至171號3樓「一拳書館」內,沒有《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109章)第25A條所發出的訂明牌照或許可證的授權,而為售賣而管有酒類,即12杯烈酒;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作為上述處所的餐飲業務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醫務衞生局局長根據香港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就該有關業務而適用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