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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叫11歲仔開門不果點火燒門外揮春 母認虐兒及縱火4月判刑

大叫11歲仔開門不果點火燒門外揮春 母認虐兒及縱火4月判刑

大叫11歲仔開門不果點火燒門外揮春 母認虐兒及縱火4月判刑

2023年03月07日 16:24 最後更新:16:26

11歲男童疑因不做功課和不專心上網課,遭其母親將平底鍋等物扔向他。其後男童趁母親外出買酒,鎖上家門,其母在屋外大叫男童開門不果,遂用打火機燃點門外揮春,遭鄰居察覺及報警。涉案母親7日在荃灣法院、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溫紹明席前,承認虐兒及縱火共兩罪,續准保釋至4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精神報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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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與丈夫離婚,她和11歲兒子X在九龍城某單位居住。2022年2月14日下午,當X正在家中上網課時,被告在飲紅酒,X不想被告飲酒,故嘗試搶去酒瓶,但被告指X不專心上課。直到X下課,被告仍在責罵X,X感到不開心,便趁被告講電話時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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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荃灣法院承認虐兒及縱火共兩罪。

被告在荃灣法院承認虐兒及縱火共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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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在傍晚7時才回家,被告煮好了晚飯,但指責X外出、不做功課,把碗碟、平底鍋、椅子及一些家品丟到地上,X跑回房間,其小腿遭平底鍋擊中數次。X躲在房間內,搬衣櫃擋在門後。

其後被告外出買酒,X便鎖上大門和搬雪櫃到門後、擋住入口。被告回家時發現開不到門,大叫X開門亦不果,用打火機燃點門外揮春,揮春掉落地上,濃煙蔓延入屋內。X感到呼吸和嘔吐,嘗試用淋水滅火。有鄰居察覺情況及報警,警方到場發現地面有1.5米乘以1米的範圍燻黑,而揮春灰燼散落地上。

被告在荃灣法院承認虐兒及縱火共兩罪。

被告在荃灣法院承認虐兒及縱火共兩罪。

警員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承認放火燒門,稱想嚇X及令他開門,又指無打算傷害X。X事後被送往廣華醫院,其小腿有5處瘀傷;臨床心理學家指X有壓力上升反應,對回家與被告同住感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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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天恒邨20日發生縱火案,懷疑有3名年約8至10歲男童在恒滿樓對開點燃衣物,其後逃去。事件中沒有人受傷,毋須疏散。

天恒邨。房屋署網站圖片

天恒邨。房屋署網站圖片

警方20日晚上近7時接報,到場後火警已被救熄。經初步調查,消防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案件列作「縱火」處理,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正追緝涉案人士,暫未有人被捕。

案件列作「縱火」處理,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資料圖片

案件列作「縱火」處理,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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