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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發首期電子消費券 陳茂波:恆常計劃不可行

4月16日發首期電子消費券 陳茂波:恆常計劃不可行

4月16日發首期電子消費券 陳茂波:恆常計劃不可行

2023年03月10日 18:19 最後更新:18:50

政府宣布,下月16日向合資格市民發放首期3000元電子消費券,市民毋須登記,金額會存入之前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餘下的2000元會在7月16日發放。

首期消費劵不容許轉換儲值支付工具。如果市民的帳戶失效或遺失,需要在本月29日或之前,更新支付工具的帳戶。

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居住及升學的人士,將可獲發半額消費劵。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預計,今年消費券計劃可提振經濟 0.6個百分點,又重申消費券作為恆常計劃並不可行,明年會否再派要審時度勢。

司法機構宣布,電子預約服務將由下星期二起,擴展至區域法院登記處財物扣押令申請。

申請人可透過網上預約前往區域法院登記處,以提交新的財物扣押令申請。「智方便」註冊用戶,可利用「智方便」的自動填寫表格功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以進行網上預約。

隨著服務擴展,電子預約服務將適用於不同法院登記處和辦公室,包括高等法院登記處加簽服務組、遺產承辦處、高等法院登記處、高等法院書記主任辦事處的上訴登記處、家事法庭登記處、綜合調解辦事處、勞資審裁處登記處和土地審裁處登記處的多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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