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健康策劃員涉於2022年9月,以1000元賄賂一名社區疫苗接種中心護士,以便不用接種新冠疫苗而獲取接種紀錄,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3月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李志豪押後案件至5月10日,以待辯方查閱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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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展衡(25歲,健康策劃員)被控於2022年9月21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卓健醫療服務有限公司代理人呂曉丹 ,即由卓健醫療服務有限公司聘用於林士德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提供新冠疫苗接種服務的登記護士,提供港幣1000元利益 ,作為該呂曉丹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即在沒有為該張展衡接種新冠疫苗的情況下,向該張展衡發出疫苗接種記錄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呂曉丹作出上述行為而向她提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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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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