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搗破懷疑「毒品飯堂」。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3月17日展開掃毒行動,突擊搜查成業街一單位,檢獲小量懷疑「冰」毒、約4.73克懷疑可卡因、15粒懷疑咪達唑倫(俗稱「藍精靈」)、一批懷疑毒品包裝工具及約1萬5千元現金,毒品總市值約7千元。
其中一名男子被探員拘捕帶署。
行動中,人員拘捕1名43歲姓李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販毒」及「藏毒」;另外6名年齡介乎45至67歲的本地男子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觀塘警區。資料圖片
觀塘警區。 資料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 《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和監禁十五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江蘇淮安近日審理一宗詐騙案,一名馮姓男子花人民幣36萬元購入一種新型「毒品替代品」,拆包卻發現只是一大袋味精。
馮姓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網上圖片
黑市尋貨 白色晶體粉末竟是味精
案件發生於今年3月。37歲馮男聽聞獸用麻醉劑「泰勒他明」(Tiletamine)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黑市價高,遂透過管道聯絡兩名男子購買。他同意以人民幣36萬元(約39萬港元)交易,收到貨後卻發現袋內並非麻醉劑,而是常見味精,隨即報警。
馮男聽聞「泰勒他明」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遂以人民幣36萬元買入。泰勒他明,溫州禁毒公眾號示意圖
馮男收到貨後,發現袋內白色晶體顆粒只是常見味精。網上圖片
兩名賣家被捕並被判刑
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近日開庭,指陳某某、朱某某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法院判陳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朱某某因前科較多,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法院指兩名售賣者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資料圖片
買家判定無罪 只因「持有的是味精」
法院指出,馮男雖有販毒意圖,但他收到的並非受管制麻醉劑,而是食品用味精,亦無進行二次販售,因此不構成犯罪。案件判決公布後於內地網上引起熱議,網民戲稱「味精救了他,不然真要坐牢了」。也有網友笑其天真,「好奇葩,黑吃黑還報警,笑死」,或認為壞人被騙活該,「騙子騙壞人,正義從天降(味精)」。有人戲謔「36萬買調味品,值了,下次煮菜用」。
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味精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