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員李啟言(阿MO)的父親李盛林18日晚發表第34封代禱信,透露阿MO這兩天出現了發抖和不斷出汗的情況,也有尿道發炎現象,影響了原定治療安排。外骨骼行走方面,阿MO目前每次能走上400多步,亦漸趨穩定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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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林說,下星期會為阿MO用上「傾斜床踏步訓練機械人系統」(Erigo),目前儀器已安裝及經過檢測運用,希望這不單能對腳步及關節肌肉的血液循環有幫助,也能對神經整體感覺和運用刺激產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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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MO父親李盛林18日晚發表第34封代禱信。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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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林又指,阿MO的照顧者心理壓力也很大,因為每一個細微的不當動作,例如剪髮、梳洗、刷牙、剪指甲、穿衣等,都可能弄傷或弄痛阿MO,祈盼照顧者有信心和勇氣與阿MO的需要磨合。
阿MO父親李盛林18日晚發表第34封代禱信。資料圖片
人氣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紅館舉行演唱會發生屏幕突墜下事故,舞蹈員李啟言(阿Mo)受傷後入稟區域法院索償,早前在前僱主缺席聆訊下獲勝訴。案件星期五(12月19日)在區域法院就補償金額事宜排期明年5月4日開審,將評估補償額,李啟言將透過視像作供,李父亦將出席聆訊。僱主「舞館」一方今仍缺席聆訊。
舞蹈員李啟言去年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影片截圖
法官羅麗萍直言,僱主公司至今註冊辦事處地址仍然有效,惟郵寄文件卻「打回頭」,理應知道是日聆訊,惟仍選擇不出席,僱主有逃避責任嫌疑。
申請方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申請人一方庭上透露,案中將有2名證人,分別為李啟言及其父親,李將以視像作供,其父親則會出庭作供。
阿Mo與父母。資料圖片
羅官將案件排期於2026年5月4日在區域法院審訊,料一日審期,以英文審訊。法庭安排遙距聆訊,由法官羅麗萍審理案件。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本案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李於2022年7月28 日受僱於「舞館」,任職舞蹈員,當時27歲。
2022年7月28日晚上約10時半,李啟言在紅館舞台表演期間,上方一塊巨型LED屏幕突然墜下,並擊中李,導致他身受重傷。李的傷勢為「四肢癱瘓」,事故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事故前一年平均月入為73720港元。申請方據《僱員補償條例》追討賠償,但入稟狀未有訂明金額。
案件編號:DCEC3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