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父親於17年前當女兒只得12歲時開始侵犯她,當女兒15歲發覺她懷孕,遂買中藥給她墮胎,直至03年才停止侵犯。女兒一直啞忍,惟去年8月,父親竟再提出性要求,說「喺你結婚前,我仲想要」,女兒終向教會輔導員求助,揭發事件。

該名獸父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強姦及一項施用藥物意圖促致流產罪名,法官今日聽取求情後,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本案是有違倫常的案件,最大求情因素是被告認罪,免卻女事主出庭作供講述不愉快經歷。另外,控方指出,女事主不知道被告跟她性交時是否有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