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三條海底隧道的分流方案,在第二階段的繁忙時間,私家車使用西隧收60元,紅隧及東隧收40元的水平,是聽到議員的聲音,因為當中的收費差距,由最初建議的30元收窄至20元,認為可起到分流作用。但他認為,有關建議將令紅隧和東隧收費增加大約一倍,做法並不公平。
田北辰建議,繁忙時間私家車於西隧應該收50元,紅隧及東隧收35元,可收窄收費差距以達到分流效果。他認為,如果政府希望減少巿民駕駛私家車,應該進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效益,例如港鐵東鐵綫暢順,已令不少巿民放棄駕駛而轉乘港鐵,公共交通也不應「一味加價」,新巴城巴再要求加價,是迫巿民駕車。
政府上星期公布向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發放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共30萬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表示,由於宏志閣尚未解封,業主現時仍可申領補助,但領取時需簽署一份聲明,內容為「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局方強調,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民青局在社交專頁表示,每年15萬元的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75000元,無需實報實銷,亦不必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局方指,如業主選擇入住政府過渡性房屋,仍可領取全額補助,在扣除過渡屋租金後,每戶每月可餘數千元補貼生活開支。按現時過渡屋租金水平計算,兩年的租金補助額約等於過渡房屋超過6年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