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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炸品案26歲前工程測量員 獲准保釋每晚警署報到

2020年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炸彈案,8名男女被控「串謀導致爆炸」及「企圖製造炸藥」等罪。其中一名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的26歲前工程公司測量員,3月28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張慧玲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另加母親10萬元人事擔保,張官另提醒被告在下次聆訊時必須出庭應訊。

涉爆炸品案26歲前工程測量員 獲准保釋每晚警署報到

資料圖片

26歲男被告周皓文被控於2020年3月7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利基大廈A座17樓某室,企圖製造爆炸品,即炸彈。其獲批保釋條件為10萬元現金,母親10萬元人事擔保,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晚6時至9時需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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