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走私集團2022年初在南丫島以南,利用快艇方式準備把貨船的70噸凍肉走私到內地,惟警方發現其形跡可疑後,隨即採取行動,並拘捕船上1名船長及4名船員,事後同被控處理貨物意圖協助他人未有艙單而輸出該貨物罪。其中3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王證瑜3月3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均判處各被告監禁16個星期。另同案2名被告早前已認罪,分別被判監3個月及4個月。
警方指案中檢獲的凍肉經檢驗後證實不宜食用。香港警察影片截圖
警方散庭後向傳媒表示,本案凍肉運輸的流程中,船上都沒有任何冷藏設備來保存該些凍肉,令凍肉很容易腐壞,若凍肉走私到內地,將對內地居民構成食物安全風險,又經化驗後證實凍肉不適宜人類食用。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另重申,警方會繼續不遺餘力打擊海上走私,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出口未列艙單貨物,或者協助輸出未列艙單貨物,即是走私或者協助走私 ,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判處監禁7年,以及罰款200萬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人渉2022年以快艇走私凍肉回內地罪成,各被判監16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