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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國安法下言論自由受限 林定國:至今不足250人被捕

否認國安法下言論自由受限 林定國:至今不足250人被捕

否認國安法下言論自由受限 林定國:至今不足250人被捕

2023年04月02日 10:51 最後更新:10:51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日接受商台訪問,談到《香港國安法》訂立近3年的實施情況。他指數字證明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不認同有意見指言論自由受限制,11如同煽動他人「殺人放火、打家劫舍」,是違法行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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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日都講支持民主自由,都唔怕俾人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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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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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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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林定國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資料圖片)

林定國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林定國指,未有國安法前本港經歷慘痛的「黑暴」,社會動蕩不安,國家安全受威脅,社會不能正常運作,國安法訂立後成效顯著,法律體系上的漏洞得以填補。他指,客觀事實是國安法只針對少數人,形容是「讓數字說故事」,立法至今因涉國安罪行被捕者不足250人、被控者不足70人、被定罪者不足30人,相信所有人都會認同這是針對「極少數人」。他指對於新落實的法例,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必定有學習階段,隨著更多國安法案例產生,落實上一定會有增進。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林定國又不點名舉例首宗國安法被判監被告唐英傑,指駕駛電單車在街上作出煽動和極端行為,也涉及暴力,沒有人會覺得應該容忍。有關外國對國安法的看法,他表示並非所有國家都認為《港區國安法》特別苛刻嚴謹,美國在內西方國家是由於地緣政治目的而作批評,內容亦毫無新意,特區政府會積極回應不公和失實的說法。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被問到有意見認為,國安法生效後一些言論無法再表達,林定國回應指沒有這回事:「我日日都講我支持民主自由啦,我又唔擔心自己俾人拉喎。」他指個別人士提出的言論是「搞自己國家」,嘗試破壞國家憲制秩序,這不是什麼學術性討論,而是具煽動性、有目的、鼓勵其他人參與這些具破壞性的行為,因此有指言論自由被打壓是「謊話連篇」。他又舉例指,煽動他人殺人放火也是嚴重罪行,反問:「唔通限制人哋煽動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都叫做限制言論自由咩?」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

被問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間表,林定國重申「盡快做」,現階段難談具體時間,但透露律政司正與同保安局合作,透過特別工作小組,每星期都在做研究工作,討論現有法律基礎下如何優化適應。

林定國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資料圖片)

林定國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資料圖片)

本月中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林定國表示本年主題為國家安全與繁榮穩定的因果關係,形容國安與市民有切身關係,如大家從自身出發,希望安居樂業、做理想工作、追求夢想、過幸福生活,沒了國家安全,一切只是「鏡花水月」。他強調,國安教育應該日日做,「唔通去到母親節你自孝順阿媽咩?日日都要教育自己(國安知識)。」

大律師公會本月將訪京,是自2017年以來首次,當時林定國仍是大律師公會主席。他形容對此事「極之開心」,大律師公會與律師會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對於維護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不可或缺,過去因一些原因不能與內地交流溝通,如今終於成行,認為溝通十分緊要。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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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政府必須堅守主動性及全面及坦誠資料提供兩大原則,配合獨立委員會的調查工作。

林定國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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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大埔宏福苑火災造成多人傷亡,特區政府對此事件高度重視。政府已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協助及支持就此成立的獨立委員會的調查工作,以查明事件成因及追究相關責任。

林定國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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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表示,他以政府的法律代表身份,主持下午的會議,向十多個政策局及部門首長講解政府部門應如何配合獨立委員會的調查工作,包括準備事項及應遵循的原則。林指出律政司已就此成立專責小組,由我親自監督領導。小組由民事法律專員張錦慧率領,成員包括刑事檢控專員、法律政策專員等相關同事,負責協助政府部門向獨立委員會提供證據和資料,並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林定國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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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稱在會上向所有同事強調,政府必須堅守兩大原則配合獨立委員會的調查工作。一是,主動性。所有政府部門均有責任主動協助調查,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職權範圍相關的材料,而非被動等待查詢;二是,全面及坦誠的資料提供(full and frank disclosure)。只要與調查範圍相關,即使資料可能對部門或個人構成負面影響,也必須如實提供。任何欺騙、隱瞞或誤導行為將面臨嚴肅的法律後果。


林指出,各相關政策部門因此需熟悉並理解獨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從而確定應提供的資料範圍及內容,律政司稍後會提供準則及機制,協助各部門作出判斷。

林稱獨立委員會須在9個月內提交報告,時間上相當緊迫,與會者在會上亦詳細討論了具體工作方式及時間表,以確保高效運作。配合相關調查是所有相關政府部門的共同責任,責無旁貸,律政司會安排足夠人手支援各部門工作。即使不在法庭內,亦會盡一切努力不偏不倚秉行公義,讓真相水落石出。同時,政府會立即全面檢視現行制度,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修正與改革,透過相應改善措施,確保同類不幸事件不會重演;此外更要推動大廈大型維修工程在充分保障業主整體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以公平、安全且高效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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