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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籍男生涉煽惑確診者播毒罪脫 官:未能證明有非法意圖

社會事

尼籍男生涉煽惑確診者播毒罪脫 官:未能證明有非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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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籍男生涉煽惑確診者播毒罪脫 官:未能證明有非法意圖

2023年04月13日 14:20 最後更新:14:20

22歲尼泊爾籍男學生涉於2022年2月底,在社交平台上發布限時動態,並配上「early COVID dinner」、「stay positive」等字眼,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他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王證瑜13日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指,被告只是詢問上載快測結果之照片是否社交平台的新潮流,同時呼籲大家保持樂觀心態,雖然涉案內容有可疑,但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非法意圖,遂裁定罪名不成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王官裁決時指,被告沒有出庭自辯,控方主要依賴被告在Instagram上的動態截圖,其手機相片及警誡錄影會面,片段中被告詢問上載新型肺炎快速測試結果之照片,是否一個社交平台的新潮流,以及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間保持樂觀心態,並跟作為辯方專家證人的港大語言學系教授說法一致。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王官總括,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具非法意圖,即使涉案內容有可疑,但未能排除所有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古力素被控於2022年2月2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自知屬感染病(2019冠狀病毒病)接觸者或受指名傳染病感染的他人,藉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或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聚會地方、會社或酒店,或在該處的行徑,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

被告曾經在案件提堂時,於讀出案情後欲認罪,又指沒意圖令他人受感染,稱他行為不成熟,現感後悔。當時裁判官隨即拒絕其認罪答辯,需要排期審訊。

被告古力素。

被告古力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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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WhatsApp群組揚言殺警 各囚22個月

2024年04月29日 20:01 最後更新:20:43

3名男子被控於2019年在WhatsApp群組內揚言要殺警及傷害其家屬,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2個月。

法官張潔宜。 資料圖片

法官張潔宜。 資料圖片

法官張潔宜在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正經歷持續嚴重的暴力衝擊,3名被告煽惑傷害警員及其家人,涉案訊息內容包括「鼓勵無底線的暴力襲擊」、「無差別殺警」等,3人更提議搶警槍、射箭及使用「鏹水」。3人又誣蔑警員謀殺、性侵示威者及以催淚煙傷害市民,可能引致他人對警方更為不滿、不信任和仇視,打擊警方的公信力。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事後遭人起底及電話滋擾,其中一名被告的工作地點更遭人拍門。但法官認為滋擾情況輕微,沒有造成長遠影響,不構成減刑因素。

法官考慮到本案檢控過程存有延誤,3人背景良好,酌情減刑,但3人在仇警情緒下煽惑他人,加重本案嚴重性,因此作出有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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