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女之父葉漢銘(27歲),去年6月14日在屯門富泰邨對一名55歲的士司機黃來陞拳打腳踢後離去,3日後的士司機因頭部嚴重受創死亡。葉漢銘今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被判囚5年。

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近年的士司機因行錯路或兜路而遭陌生人襲擊的個案增加,法庭需判處適當刑期以保護的士司機。法官提醒大眾,因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或行錯路而訴諸暴力,並不能成為求情因素。當遇到有問題的士司機時,大眾應報警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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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4日,的士司機在尖沙嘴接載被告到屯門富泰邨,期間被告在車內睡覺。到達富泰邨後,司機叫醒被告,惟被告指自己是要到天水圍,斥責司機「唔識路」後下車。附近保安員見到被告下車後,強行將司機拉到車外,並拳打司機,司機亦有還手。

一名熱心途人駕車經過事發地點時,見的士司機滿頭白髮,決定下車勸交。他見到司機流血及嗅到被告滿身酒氣。他嘗試將兩人分隔,惟被告一直用粗口辱罵司機,更恐嚇司機「你唔好走,你等我啲嚟你就走唔甩,等你X我老母呀嗱!」,被告再衝前打司機的頭數次。

途人再將被告拉走,司機嘗試離開及走向保安亭。被告再衝向死者,用雙拳襲擊司機的心口兩次,司機倒地。被告再以腳踢司機,似在確定司機仍有知覺。另一名途人加入勸阻被告,被告叫他離開,途人決定報警,被告與友人便逃去。司機送院時仍然清醒,警方更為他錄取口供。惟錄取口供途中,司機需照X-Ray,其後被發現腦部嚴重受傷,需即時進行手術。不幸地,司機於3天後返魂乏術。

警方於調查期間,曾拘捕另外兩名男子,控以謀殺罪,但早前已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