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總區交通部人員因應五一黃金周大量旅客訪港及勞動節長假期,由4月28日至5月1日於區內進行打擊酒後駕駛及濫收車資行動。警員放蛇扮乘客,發現有的士司機竟「狼死」多收4倍的車資,當場拘捕2名涉案司機。
警員放蛇扮乘客,發現有的士司機竟「狼死」多收4倍的車資,當場拘捕2名涉案司機。
警員帶走涉案的士司機。
行動中警員喬裝成乘客,於蘭桂坊及時代廣場一帶「放蛇」乘搭的士,分別前往跑馬地及中環碼頭,其間發現2名的士司機濫收車資,合理車資分別約70元及50元的車程,涉事司機索價約300元及200元,為正常收費的4倍。人員遂拘捕該2名分別為47歲及53歲的本地的士司機,涉嫌「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
警員展開一連串打擊酒後駕駛行動。
有的士司機涉濫收車資被捕。
另外,警員展開一連串打擊酒後駕駛行動,包括進行8次預檢呼氣測試行動,共截查156輛車輛,並向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行動中,人員共拘捕2名分別為45歲及57歲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警員展開一連串打擊酒後駕駛行動。
警員展開一連串打擊酒後駕駛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及拒載等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0,000元。另外,酒後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罰款25,000元、並須記十分違例駕駛記分。 警方仍在進行相關執法行動,並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2名分別45歲及57歲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2名分別45歲及57歲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港島交通警於區內進行打擊酒後駕駛及濫收車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