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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r「鬼王」曾將與學員會面視頻放上網 要求10萬下架費

社會事

Youtuber「鬼王」曾將與學員會面視頻放上網 要求10萬下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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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r「鬼王」曾將與學員會面視頻放上網 要求10萬下架費

2023年05月08日 14:20 最後更新:17:02

Youtuber「鬼王」於2022年初涉嫌以誤導性遺漏行為,對兩名「學員」銷售全方位約會技巧課程,涉款共約54萬元。他否認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案件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早上傳召其中一名「學員」作供,稱被告收取約3.8萬元的學費後,再要求收取10萬元形象改造費,而學員事前並不知悉。學員稱因無錢而拒絕被告後,被告將兩人的會面影片上載YouTube頻道,要求支付10萬元才將影片下架。審訊8日下午續。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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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學員」供稱,他自2021年中透過YouTube接觸到「鬼王」的約會技巧課程,他又曾以每月150美元訂閱鬼王的Patreon。在2022年1月,事主因為遇上感情問題,便報讀鬼王的真人特訓班,學費約為7萬港元及為時一年,但因為他只會逗留香港數個月,所以鬼王稱破例只收取半年學費,即約3.8萬元。事主指鬼王聲稱報讀真人特訓班後會得到不同方面的進步,課程涵蓋生髮和形象等。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事主續供稱,在同年1月底,他曾與鬼王和另一學員在太古城餐廳會面,至翌日凌晨,他收到鬼王WhatsApp及要求收取10萬元形象改造費,他以無錢為由拒絕。同年2月,鬼王將兩人會面的影片上載到YouTube,並且沒有遮蔽事主的面容,當事主要求刪掉影片,鬼王卻向他表示要「殺一儆百」,又指他態度不尊重和要把他逐出師門,要求他支持10萬元才會刪去影片。事主稱在2月中先後轉賬兩筆共10萬元款項給鬼王,又指鬼王期間多次在WhatsApp侮罵他「肥蟲」,及指如果不刪去影片,便會被人放上網上討論區。事主指如果他知悉要額外繳付10萬元,他不會報讀課程,因為超出他負擔和太貴。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親自盤問時,指事主曾經在WhatsApp同意支付10萬元形象改造費。鄭同意自己曾在WhatsApp表示ok,但後來他改變主意,又指最初支付學費時,不知道有形象改造費。被告續指事主在向海關報案時刻意隱瞞,作出虛假陳述和「報假案」,事主否認。被告又指事主違約在先,並質問他是否精神上沒有行為能力,既然答應支付形象改造費,就應該要履行承諾,指其為人「反口覆舌」和「賴皮」。事主亦否認。

33歲被告周柏賢、報稱導師,被控於去年1月26日及2月15日,在香港作為商戶,向兩名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即向他們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兩名消費者須就約會課程分別繳付3萬8千2百港元和7萬8千港元後,再分別繳付10萬港元和33萬港元的款項購買飾物及衣服,或當中必須包含一款由被告所認可的歐米茄手表,否則該兩名消費者將不容許再繼續參與上述的約會課程及當中的實戰課。

涉威嚇兩學員繳巨款報溝女課程被告周柏賢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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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r向兩男學員銷售約會課程索54萬元 判社會服務令

2023年07月06日 14:33 最後更新:07月07日 09:33

一名報稱任職導師的Youtuber在2022年向兩名男學員銷售約會技巧課程後,索取學費及換裝費逾54萬元,早前被裁定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名成立,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庭不頒布任何賠償令,並將海關早前檢取作證的手機及平板電腦等發還給被告。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33歲被告周柏賢被控於2022年在香港作為商戶,向兩名消費者作出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兩名消費者需要就約會課程、購買飾物及衣服繳付54萬多元,又或者當中必須包含一款由被告所認可的名貴手錶,否則兩名消費者將不容許再繼續參與約會課程及當中的實戰課。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採納報告建議,被告亦表示願意做社會服務,法庭不打算頒布賠償令,以免影響相關民事訴訟,亦不打算充公屬於被告的證物。被告當庭要求申請覆核案件及重開案情,法官提醒被告覆核案件有固定程序,法庭並非表達訴求及意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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