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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拒認三年前七一縱火等5罪 涉造成港鐵6240元損失

政事

18歲男拒認三年前七一縱火等5罪 涉造成港鐵6240元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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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拒認三年前七一縱火等5罪 涉造成港鐵6240元損失

2023年05月22日 14:33

2020年七一遊行被警方禁止,但有大批示威者上街集結,18歲青年涉當日用雨傘破壞港鐵設施及企圖在馬路上燃點紙箱,他否認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共5罪,案件5月22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和他人嘗試用兩傘破壞閉路電視鏡頭和LED顯示屏,但不成功,及後改為破壞天花板的4條光管,光管碎片散落一地,造成6240元損失。審訊下午續。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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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俊熙被控2項企圖刑事損壞、1項刑事損壞、1項企圖縱火及交替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控罪指,黎於2020年7月1日,在北角英皇道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企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公司的閉路電視及電子顯示屏;及損壞屬於港鐵的4支光管;及同日在英皇道14號外企圖用火損壞2個紙箱;交替控罪則指黎於在同地保管一個打火機,以損壞上述兩個紙箱。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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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開案陳詞指,2020年7月1日下午約4點,黎俊熙和同案被告張世康一起行到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黎當時戴黑帽、黑色面罩、黑色外套和長褲,背著黑色背包和手持長直傘。兩人用長傘打閉路電視鏡頭2至3下,但攝影機鏡頭沒有被損壞。兩人其後進入港鐵站內,用長傘砸碎天花板上近B出口的4條光管,修理費為6240元;兩人及後再用長傘拍打B出口天花板下的LED顯示屏,但該顯示屏並未被損壞。

2人離開天后站後,沿著英皇道往北角方向行,當時英皇道被人用紙箱、雪糕筒、 鐵欄等雜物堵塞。在英皇道14號外西行線,黎蹲下並試圖燃點一個啡色紙箱,但不成功。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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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有人大叫警察,兩人放下雨傘及跑向銀幕街,並邊跑邊脫下衣物,再放入背包。跑入帆船街後,再經後巷跑入電氣道,繼續向北角方向逃跑,直至跑到七海商場。兩人離開商場後,沿著英皇道向北角方向行,走到炮台山站A出口附近。警察約下午4時半在炮台山A出口外截停兩人,黎的背包內被搜出黑衣、黑手袖、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身上亦被搜出打火機和手套。

同案被告張世康則承認1項企圖刑毀、1項刑事損壞及1項企圖縱火罪,他另涉販運危險藥物案,早前被判監,總刑期49個月。

2020年7月1日,當日全港各區均有人遊行阻路。 資料圖

2020年7月1日,當日全港各區均有人遊行阻路。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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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 兩男子暴動罪成各被判囚五年 

2024年07月23日 18:16 最後更新:19:02

兩名男子涉及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事件,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各被判囚5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27歲的潘曉東,及39歲尼泊爾籍 PUN DHAN BAHADUR。控方開案陳詞曾指,當晚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不斷向警方投擲物品,亦有過千人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堵路,示威者以雨傘遮擋催淚彈並回擲,亦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行車道火光熊熊。被告潘曉東被捕時穿白色T裇、黑色褲、黑口罩等,PUN DHAN BAHADUR穿灰色T恤及長褲、黑色拖鞋。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謝沈智慧同意兩名被告在案中沒有號召、帶領、鼓吹他人參與暴動,亦無干犯暴動罪以外其他控罪,但考慮案情嚴重性等因素,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各判囚5年。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2019年理大外圍發生示威衝突,213人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柝17宗審訊案件,是次案件是第16宗,當中6名被告審訊開始前認罪,去年已經被判監41-45個月。而另外2名被告人,早前經審訊後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到23日被判60個月監禁 。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潘崇禮又指,全案213名被告中,200人已被法庭裁定罪成,192人分別被判監及入教導所,其餘8人正等候判刑。他重申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遊行自由,但必須遵守法律,強調警方不容許任何集會出現非法、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會果斷將違法的人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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