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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7.15加開《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6.1至6.14可報名

社會事

教育局7.15加開《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6.1至6.14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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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7.15加開《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6.1至6.14可報名

2023年05月24日 16:20 最後更新:17:02

為便利有意任教中小學或轉校的教師而並未參與早前舉行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人士,教育局24日宣布,將於7月15日(星期六)額外舉行一場《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學位程度)測試。有意參加測試的人士可於6月1日上午9時至6月14日下午5時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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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測試對象為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會獲取學士學位人士

今次測試對象為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2022/23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www.edb.gov.hk/tc/blnst)報名。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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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在2022/23學年已舉行5次《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當中3次供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另外兩次則供非學位程度人士參與。由2023/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及轉校教師)均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測試詳情載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blnst)。

教育局於7月15日加開一場《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資料圖片

教育局於7月15日加開一場《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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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下學年起IELTS及普通話水平測試 取代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2024年03月27日 14:43 最後更新:17:13

教育局公布,2024/25學年起,以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與「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取代「語文能力評核」的筆試及口試,「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則維持,局方與考評局合辦的「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及口試於新學年起停辦。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根據教育局發出的通函,教師須在IELTS整體評級中達到7.5級或以上,並在同一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均達到不低於7級;普通話方面,要求在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中獲得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

英文科主任須在IELTS中整體評級達到8級或以上,並在同一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均達到不低於7.5級。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IELTS成績設有兩年有效期,新聘或新調派任教英文科的在職常額教師,須持有有效成績方視為達到語文能力要求,如教師在開始任教英文科時,所持有的IELTS 成績已符合相關指定要求,並仍然有效,則毋須再次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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