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因查册車牌案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及罰款,她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頒下判辭,認為上訴人關於申請證明書的用途的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上訴人的各項定罪。
終院判詞指出,鑑於申請表格上訂明廣泛整體申請的用途,即「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事務」,因此其細分類別「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必須被理解為涵蓋任何其他與交通或運輸事宜有關的事務。終院認為,沒有明確理由限制該類別為申請者本人使用車輛作交通或運輸相關的事宜。
判詞指出,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以外,認為上訴人關於申請證明書的用途的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
終院認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一詞既不清晰也不明確。考慮到媒體及新聞機構申請及獲發證明書的數量,作為記者的上訴人很可能誠實地錯誤相信其新聞用途包括在「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內。
觀塘樂華南邨發生謀殺案,一名35歲女子死亡,警方正追緝一名持香港身份證的非華裔男子,相信他與女死者是男女朋友關係。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黃奕隆表示,警方前晚9時許接獲女死者的媽媽報案,指女兒離開秀茂坪寓所後失蹤,由於女死者過往曾經有自殺傾向,所以警方列為高危人士失蹤案處理。
黃奕隆說,警方昨日凌晨連同消防破門進入女死者男朋友位於樂華南邨喜華樓的單位,當時單位凌亂及無電力供應,未有發現。警方其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女死者進入喜華樓後沒有離開過,直至昨日早上在單位內床褥下的床架發現女死者。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蘇志兵說,女死者的遺體完整,頭部有多處相信由硬物造成的傷痕,手腳和臉部有瘀傷,估計死亡時間是前日早上。他又說,相信這個單位是第一案發現場,懷疑有人在案發後刻意清理血跡及證物等。
警方說,從多角度調查疑犯的動機,以及涉案人士現時身處何地。警方又話,第一次去到案發現場時,由於單位凌亂以及被刻意處理過,沒有打鬥痕跡,直至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女死者沒有離開過大廈,繼續調查後終於發現死者遺體,強調警方並無掉以輕心處理案件。
警方在單位內,同時亦發現三隻狗和一隻貓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