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新邨重建,有居民組織不滿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早前公布的回遷安排,認為未做到城規會要求妥善安置居民的條件,要求將8月提交同意回遷方案的期限延後,又促請房屋局介入處理,以居住單位換公屋單位。
平民屋宇表示,相信所提出的租戶支援及回遷安排「合情、合理」,自本月初公布回遷方案以來,收到租戶積極回應,平民屋宇會繼續積極解說,釋除疑慮。另外,平民屋宇已與部分過渡性房屋營運團體溝通,反應正面;又會將於日內安排駐邨社工隊為有需要的大坑西新邨租戶,講解申請須知及為有需要租戶寫推薦信。
房屋署回應說,現時公屋的申請人數眾多且不斷增加,如使用公屋資源安置大坑西邨居民,將對輪候公屋的人士做成不公。而在平民屋宇及市建局的重建計劃下,有足夠單位讓合資格租戶選擇在屋邨重建後回遷;同時平民屋宇亦向合資格租戶提供回遷方案,以及在過渡期間提供特惠津貼及協助,因此政府不宜亦不應使用公屋資源安置大坑西邨居民。
死因庭今日完成宣讀南丫海難事故的死因裁決。政府發言人表示,尊重死因庭裁決,會仔細研究和認真跟進判辭,同時向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事故發生以來,政府對事故進行了兩項調查,包括由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的事故調查委員會所作的調查和由前運輸及房屋局領導進行的內部調查,以及接納了各項調查的專家報告。
局方一直督促海事處努力跟進調查委員會及專家提出的建議,並採取系統性方針,全面落實五大類措施,以加強保障海上安全,避免類似事故發生,包括提升船上安全規範、提升圖則審批和驗船水平、提升業界運作安全、加強業界專業水平及安全文化、以及系統性改革海事處管理及監管制度。
至於涉事海事處職員的責任,前運輸及房屋局已於2014年4月把內部調查報告轉交公務員事務局跟進,而公務員事務局已按前運房局報告的建議和律政司的相關法律意見,根據紀律程序採取行動並完成跟進相關個案。另有兩名涉事海事處職員刑事罪名成立,被判入獄。
針對死因裁判官給予海事處的建議,海事處一直加強與業界溝通,並已實施本地安全管理系統,以主動風險管理的方針,加強與業界就海上安全相關事宜上的溝通;處方亦正積極籌備在目前驗船制度下,要求船東在驗船前確定船舶沒有作未獲允許的改裝。另外,政府會檢視本地船隻海員的工作環境及情況,並會充分諮詢相關持份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