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男子霍爾1986年遭錯判謀殺罪名成立,去年才獲改判無罪,將獲得490萬紐元(約2270萬港元)賠償。
1985年10月,52歲的伊斯頓(Arthur Easton)在奧克蘭住所遭刺殺身亡,霍爾為此被判處終身監禁。儘管事發現場沒有任何與霍爾有關的法醫證據,且據稱襲擊者的身高和人種也和霍爾不同,霍爾仍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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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1994年獲得假釋,但2012年因違反假釋條件又被送回監獄。他於去年總算被釋放並獲判無罪。新西蘭最高法院坦承最初的審判並不公正,表明若不是「極度無能」,就是「為判有罪,而採取蓄意且錯誤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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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還稱,霍爾有智力障礙,卻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接受長達20小時的訊問。新西蘭司法部長羅素(Deborah Russell)表示,霍爾已同意接受約490萬紐元的賠償。
這是新西蘭史上金額最高的冤獄賠償金額。新西蘭政府強調「毫無保留地對於他的錯誤定罪和監禁致歉…承認道歉和賠償永遠無法完全彌補霍爾所遭受的不公對待」。
霍爾的家人在提供給當地媒體的聲明中表示,替霍爾洗刷冤屈的鬥爭終於落幕,這讓他們鬆了口氣,並稱「霍爾被捕時僅24歲,如今已經61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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