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CE成員娜璉被媽媽的前男友告上法庭,追討涉6億韓元的債務,娜璉方在官司中勝訴,獲判定無須償還相關費用。
韓國人氣女團TWICE的27歲成員娜璉,日前驚爆捲入金錢糾紛。娜璉母親的前男友A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娜璉方面償還借走的6億韓元(約353萬港元),然而由於證據不足無法將其判定為借貸,原告A某最終獲判敗訴,即娜璉和母親無須還錢。
娜璉捲入涉6億韓元的「債務不履行」貸款訴訟(娜璉IG圖片)
據韓國媒體報道,9月19日首爾東部地方法院在A某針對娜璉和娜璉的母親提起的「債務不履行」貸款訴訟中,判決A某方面敗訴。根據判決書,A某從2004年8月到2016年6月的12年間,向娜璉方面匯款了5億3590萬8275韓元(約315萬港元)。另外,娜璉和娜璉的母親從2009年3月到2015年2月的6年間,用A某名下的信用卡支付了1億1561萬2093韓元。而娜璉則是於2015年10月以TWICE出道。
原告是娜璉媽媽的前戀人A某(網上圖片)
娜璉曾經和媽媽一起出演電視節目(網上圖片)
A某於2022年1月開始對娜璉和娜璉的母親提起訴訟。在審判中,他聲稱:「當時受娜璉母親的要求,曾借給她生活費等必要的資金。當時是練習生的娜璉承諾,如果將來以歌手身份出道時,就會償還這筆錢,但是娜璉方面違背了約定。而A某的兩名熟人也作為證人出庭,並提供有利於A某的陳述。他們表示:「平時A某有說過,娜璉出道後,娜璉方面承諾會償還之前接受支援的錢。」
娜璉媽媽(網上圖片)
娜璉在2015年正式以歌手身份出道(娜璉IG圖片)
不過,法院就未有承認A某的主張。法院雖承認A某在12年間向娜璉方面支援了6億韓元左右的事實,但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這些金額為借貸行為。從金錢交易的次數、期限、金額、過程等來看,很難判定A某和娜璉方面有達成同意返還金額的意向。考量到A某和娜璉的母親當時為戀人關係,因此不能斷定這是借貸行為。從支付的名目是月租金、電話費、貸款、學費等來看,可以看作是為了生活費而支付的費用。此外,由於A某聲稱的是,當娜璉以歌手身份出道時,他「期望」能收回這筆錢,因此過去支付的全部金額也很難視為借貸。再加上證人的陳述也不是從娜璉方面聽到的,而是透過A某聽到的,僅憑這樣的陳述不足以認為償還約定是事實。
法院裁定由於證據不足,娜璉方勝訴無須還錢(娜璉IG圖片)
有韓媒引述審查該判決書的律師分析,A某可能是出於希望娜璉成功的心意,單純地施以好意。即使內心期待娜璉出道後能返還金錢,但因為沒有留下借據等客觀證據佐證,所以最終敗訴。目前,該判決已經確定。對於一審判決,A某方面暫時未有提出上訴。而娜璉所屬的經理人公司JYP娛樂在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裁決結果已經確定,對於與藝人的演藝活動無關的事,我們沒有特別的立場。不過,我們將對任何惡意誹謗或侮辱藝人的案件,採取堅決的法律行動。」
JYP方面對娜璉及媽媽的官司不作回應(娜璉IG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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