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擔心比對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後能辨識到案件證人,法官質疑牽涉辯方律師團隊,要求警方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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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涉嫌在2019年「721事件」參與暴動,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關注網媒《集誌社》近日上載案發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擔心比對後能辨識到案件證人,法官質疑牽涉辯方律師團隊,要求警方介入調查。
控方在庭上表示,《集誌社》月初發表報道,公開案發現場閉路電視片段,但來源無從得知,推論是來自本案的轉介文件。法官陳廣池認為,如果涉及大部分檢控文件,就一定牽涉辯方團隊,質疑辯方收到文件後發出,認為有關懷疑成立,警方有需要調查有沒有人違反專業守則,而文件在本案開審前一星期曝光,有機會妨礙司法公正,懷疑有人刻意令控方將會傳召的證人被騷擾、受網絡欺凌,甚至擔心身體受傷害而拒絕出庭。法官又說,犯事者的目的昭然若揭,法庭對此極度關注。
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黃錦娟就表示,被發布的片段由港鐵和商場擁有,片源不一定為本案文件。資深大律師潘熙亦指,片段或在其他案件中被列為不被使用文件。
兩名男子涉及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事件,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各被判囚5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27歲的潘曉東,及39歲尼泊爾籍 PUN DHAN BAHADUR。控方開案陳詞曾指,當晚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不斷向警方投擲物品,亦有過千人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堵路,示威者以雨傘遮擋催淚彈並回擲,亦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行車道火光熊熊。被告潘曉東被捕時穿白色T裇、黑色褲、黑口罩等,PUN DHAN BAHADUR穿灰色T恤及長褲、黑色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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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謝沈智慧同意兩名被告在案中沒有號召、帶領、鼓吹他人參與暴動,亦無干犯暴動罪以外其他控罪,但考慮案情嚴重性等因素,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各判囚5年。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2019年理大外圍發生示威衝突,213人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柝17宗審訊案件,是次案件是第16宗,當中6名被告審訊開始前認罪,去年已經被判監41-45個月。而另外2名被告人,早前經審訊後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到23日被判60個月監禁 。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潘崇禮又指,全案213名被告中,200人已被法庭裁定罪成,192人分別被判監及入教導所,其餘8人正等候判刑。他重申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遊行自由,但必須遵守法律,強調警方不容許任何集會出現非法、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會果斷將違法的人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