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23條立法|法工委﹕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須報人大常委會備案

政事

23條立法|法工委﹕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須報人大常委會備案
政事

政事

23條立法|法工委﹕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須報人大常委會備案

2024年03月19日 22:21 最後更新:03月20日 00:23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工委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到報送備案後,將由有關工作機構依照法定職責和程式進行審查,適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備案審查工作情況。

法工委負責人表示,香港特區立法會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香港特區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重大舉措,是全面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定義務的切實成果,值得充分肯定。

負責人又說,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一步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有利於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有利於依法維護香港居民和其他人的合法權利和自由,有利於保持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 新華社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 新華社資料圖片

負責人指出,注意到立法過程經過香港社會廣泛深入的公眾諮詢和立法會認真全面的審議,條例草案經過修改完善後獲得立法會全票支持通過,具有廣泛社會基礎,相信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將遵循和貫徹法治原則,認真做好條例實施相關工作。

往下看更多文章

23條立法|林定國稱新法例無損新聞自由 無論對政府批評有多尖銳

2024年04月29日 09:07 最後更新:10:06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絕對無意、實際上亦不會對新聞自由施加任何額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評政府的自由,無論該些批評有多尖銳和嚴厲。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他表示新聞界只要貫徹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報道的最基本專業守則,毋須特別顧慮會違反法律,包括新條例中針對國安風險的規定。

林定國以「變與不變」為題在《明報》撰文,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礎,亦是香港的獨特優勢之一,強調「不需變、不可變、不能變」是普通法法治背後的價值觀和目標,法律必須保障基本人權自由,但亦必須同時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至於「能變、可變、需變的」,林定國認為是具體詳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條文,以確保因應環境轉變仍可有效落實體現普通法制度的核心價值觀和目標。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例子,法例補上國安法律的「短板」,亦充分尊重基本人權自由,沒動搖普通法法治的價值觀和目標。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