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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下周三求情及判刑

政事

元朗721案「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下周三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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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下周三求情及判刑

2024年04月05日 16:54 最後更新:18:42

一名42歲男子被裁定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罪罪成,還押至下星期三求情及判刑。

事發當日,有身穿白衣與黑衣人士於朗和路及元朗站發生衝突,42歲報稱會計師的被告何贊琦參與其中,向白衣人投擲物品等,控方在開案陳詞提及,被告當時站於黑衣人群前排,手持打開的雨傘,並將一個罐頭狀的物件擲向白衣人。

法官李慶年表示,被告美其名為「自衛」,實際選擇黑衣人陣營,案發時有黑衣人多次向白衣人投擲物品,白衣人後退,但被告仍向他們擲物,屬不必要的武力。法官認為被告證供並不可信,即使白衣人較早前以暴力對待車廂乘客,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連群結隊與村民對峙,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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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被告在場的行為超越「八卦」,他在衝突中走到最前線,更使用暴力,被告有多次機會可以離開現場,但他選擇留下,目的就是與黑衣人陣營共同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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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 兩男子暴動罪成各被判囚五年 

2024年07月23日 18:16 最後更新:19:02

兩名男子涉及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事件,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各被判囚5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27歲的潘曉東,及39歲尼泊爾籍 PUN DHAN BAHADUR。控方開案陳詞曾指,當晚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不斷向警方投擲物品,亦有過千人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堵路,示威者以雨傘遮擋催淚彈並回擲,亦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行車道火光熊熊。被告潘曉東被捕時穿白色T裇、黑色褲、黑口罩等,PUN DHAN BAHADUR穿灰色T恤及長褲、黑色拖鞋。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謝沈智慧同意兩名被告在案中沒有號召、帶領、鼓吹他人參與暴動,亦無干犯暴動罪以外其他控罪,但考慮案情嚴重性等因素,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各判囚5年。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2019年理大外圍發生示威衝突,213人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柝17宗審訊案件,是次案件是第16宗,當中6名被告審訊開始前認罪,去年已經被判監41-45個月。而另外2名被告人,早前經審訊後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到23日被判60個月監禁 。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潘崇禮又指,全案213名被告中,200人已被法庭裁定罪成,192人分別被判監及入教導所,其餘8人正等候判刑。他重申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遊行自由,但必須遵守法律,強調警方不容許任何集會出現非法、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會果斷將違法的人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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