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指除了特區政府會密切關注情況變化,亦需要社區各界共同參與,持續推動國安教育。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香港政協青年聯會舉辦的社區國安教育日,他致辭表示,香港已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但不能掉以輕心,除了特區政府會密切關注情況變化,亦需要社區各界共同參與,持續推動國安教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出席同一活動的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今年是國安法實施第四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亦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落實的第一個教育日,意義非常重大。香港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責任要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經歷過「黑暴」,更深刻體會到只有安全及穩定的社會環境,才能真正發展經濟及改善民生。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
隨著國安法的落實,特區選舉制度的完善,以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3月刊憲生效,相信香港已建構更建全的維護國家安全制度,亦能加快推動實現由治及興,讓香港有一個更安全及穩定的環境。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絕對無意、實際上亦不會對新聞自由施加任何額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評政府的自由,無論該些批評有多尖銳和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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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新聞界只要貫徹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報道的最基本專業守則,毋須特別顧慮會違反法律,包括新條例中針對國安風險的規定。
林定國以「變與不變」為題在《明報》撰文,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礎,亦是香港的獨特優勢之一,強調「不需變、不可變、不能變」是普通法法治背後的價值觀和目標,法律必須保障基本人權自由,但亦必須同時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至於「能變、可變、需變的」,林定國認為是具體詳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條文,以確保因應環境轉變仍可有效落實體現普通法制度的核心價值觀和目標。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例子,法例補上國安法律的「短板」,亦充分尊重基本人權自由,沒動搖普通法法治的價值觀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