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向4名下屬借貸共超過36萬元。
50歲被告,是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被控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他獲准保釋,星期五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說,被告1998年加入機電署,2014年獲晉升為高級機電工程師,案發期間被分派到機電署市政工程(香港)分部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其四名下屬接受10筆共約36萬元貸款。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半年內先後多次向該4名下屬指稱因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1萬元至15萬元不等。
調查亦發現,被告至今只曾向其中一名下屬償還其中約5萬元,其餘3名下屬的借貸均從未還款。被告於2023年5月辭職離開機電署。
發展局明日起為北部都會區洪水橋內一個「片區」項目以「雙信封制」公開招標,明年7月3日截標,為期約6個月。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洪水橋「片區」是北都首個招標「片區」,意義重大,最新招標安排已吸納市場意見,包括多加一幅住宅用地、容許分期支付地價、建築規約延至7年等,以增加項目財務吸引力,便利不同背景資金合組財團,減輕開發商現金流壓力。
至於地契等安排,甯漢豪指出,個別住宅用地及「企業及科技園」用地會以獨立地契簽定,可由合組共同投標的不同買方成員持有,建築規約期限均為7年;若成功投得兩幅相連的「企業及科技園」用地,政府會考慮接受買方的修訂地契申請以容許合併發展,令有關產業用地的發展和營運更整全。
招標文件將詳列「片區」附近由政府負責的基建設施,例如道路及食水或污水設施等的落實日期,並列明若有關政府建設延誤引致「片區」發展延誤,當局會積極考慮延長建築規約期限而免補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