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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校方未發兩月薪金 資助小學前校長被控詐騙 

香港電台

訛稱校方未發兩月薪金 資助小學前校長被控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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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校方未發兩月薪金 資助小學前校長被控詐騙 

2024年09月13日 15:31 最後更新:16:40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政府資助小學前校長,控告他涉嫌訛稱沒有獲發薪金,連續兩個月詐騙小學重複支付薪金超過15萬元;並涉嫌訛稱獲授權提取學校款項,詐騙該校12萬元作私人用途。

被告陳奕鑫,是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被控4項欺詐罪名,他獲准保釋,下星期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分別於2023年4月初及5月初,先後向該校職員訛稱自己沒有收到同年3月份及4月份的薪金,從而涉嫌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該兩個月的薪金,共超過15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分別於2023年3月底及4月底已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該兩個月的薪金,被告涉嫌向學校申報銀行轉賬不成功,校方以支票向他補發薪金,但被告至今從沒有向學校歸還上述額外薪金。

被告又涉嫌於2023年5月至6月期間,先後兩次向學校職員訛稱,他已獲該校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的銀行戶口提取款項作公務用途,從而涉嫌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兩筆各6萬元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獲校方支付上述12萬元後,涉嫌將所有款項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而從來沒有以有關款項支付該校任何開支。被告於2023年12月底離職。

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一個單位,早前被發現違規拆除部分主力牆,涉事業主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判罰款18萬元。

屋宇署表示,該業名主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首都」一個單位明知而未事先獲得署方批准及同意下,拆去部分結構牆;而有關拆卸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受傷或財產損毀,觸犯《建築物條例》。

負責涉事單位裝修的室內設計師及承建商,早前已分別被判罰款6萬元及20萬元。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若進行樓宇改動及加建工程,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意見,包括工程的可行性,並按需要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建築圖則及同意才可展開工程,確保安全及不會違反《建築物條例》。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亦須詳細查看批准圖則及其他相關文件,檢視《建築物條例》相關規定,確保佔用人及樓宇結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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