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47人顛覆案|何桂藍囚7年 黃之鋒囚4年8個月

香港電台

47人顛覆案|何桂藍囚7年 黃之鋒囚4年8個月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

47人顛覆案|何桂藍囚7年 黃之鋒囚4年8個月

2024年11月19日 11:15 最後更新:12:30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被告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

至於從犯證人林景楠,被判入獄5年2個月。

第八屆立法會候任議員宣誓儀式上午11時在立法會舉行,由行政長官李家超為90名候任議員監誓。

儀式開始前,先奏唱國歌。議員必須按照預先選擇的版本及語言,讀出誓言或誓詞內的所有字句,宣誓沿用過往安排,按照議會資歷排列宣誓次序。民建聯李慧琼率先宣誓,之後為民建聯陳克勤及經民聯梁美芬,之後輪到2012年起連任至今的議員,包括民建聯的何俊賢、陳恒鑌、葛珮帆、經民聯的吳永嘉、選委界的何君堯等,最後再到40名「新丁議員」宣誓。

何君堯及李鎮強宣誓時有不清楚之處,立法會秘書長衛碧瑤要求兩人重新宣誓。

宣誓儀式結束後,議員將前往地下大堂與李家超等官員拍攝合照。

政府表示,宣誓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政府將於舉行宣誓儀式後公布宣誓有效的立法會議員名單。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