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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主腦潛逃20年後回港被拘控 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香港電台

詐騙集團主腦潛逃20年後回港被拘控 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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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主腦潛逃20年後回港被拘控 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2025年02月07日 19:44 最後更新:22:00

廉政公署2003年底偵破一個詐騙集團,集團招攬多人參與不法勾當,藉虛報傀儡申請人的職業及收入,詐騙房委會置業資助免息貸款超過1000萬元,以及三間銀行按揭貸款共逾500萬元。廉署其後落案起訴逾30人。涉案集團主腦2004年棄保潛逃遭廉署通緝,在潛逃20年後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65歲被告蕭國標,昨日被控4項串謀欺詐罪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明早再提訊。
  
廉署說,本案於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間發生,當時房委會推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協助合資格的家庭或單身人士置業。「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人須向房委會提交就業及入息證明文件,證明還款能力及月薪不高於指定上限。

其中一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36名傀儡申請人,串謀詐騙房委會向傀儡申請人批准其「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並發放免息貸款。該36項申請涉及免息貸款逾1000萬元。
  
  
另外三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其中10名傀儡申請人,分別詐騙東亞銀行、渣打銀行及上海商業銀行批准及發放按揭貸款,涉款共逾500萬元。在向房委會及該三間銀行作出申請期間,蕭國標及其同謀涉嫌遞交虛假的僱傭合約及月薪證明文件,虛報傀儡申請人的就業情況及收入。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人士涉嫌虛構多間公司,訛稱聘用傀儡申請人並虛報薪酬,以便向房委會及銀行申請有關貸款。廉署就有關勾當先後落案起訴逾30人,被定罪人士最高被判囚27個月。

位於深圳大鵬新區的嶺澳核電站,1號機組去年底發生「0級偏差」事件,參數在正常範圍內。

保安局晚上表示,今日接獲廣東省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通報,指嶺澳核電站經反饋排查發現,去年11月27日,在1號機組化學與容積控制系統內除鹽床的更換過程中,因除鹽床的出口隔離閥未按要求關閉,導致該系統某些液體量下降,工作人員立即中止相關操作,液體量隨即恢復正常,在處理過程中,1號機組保持安全穩定狀態,相關參數均在正常範圍內。
  
局方表示,由於此事件具有一定的參考及學習價值,電站星期一將事件界定「為0級偏差」,以便電站人員注意有關操作及汲取經驗。是次偏差對機組安全、員工健康、周邊公眾和環境並沒有影響。電站已將相關情況報告核安全監管單位,並將加強經驗反饋,確保機組保持安全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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