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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申請人承認串謀「套丁」 判囚3個月

香港電台

丁屋申請人承認串謀「套丁」 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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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申請人承認串謀「套丁」 判囚3個月

2025年02月25日 19:55 最後更新:20:20

一名被廉署落案起訴的丁屋申請人,承認串謀發展商「套丁」,詐騙地政總署向他批出在西貢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丁權在香港獨特亦實屬貴重,被告受到他人唆擺而犯案,雖然沒有直接金錢得益,但可以獲得三層樓中的其中一層,決定以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新生女兒出生,減刑至3個月。

50歲被告黃詠康是西貢相思灣村原居民,案情指,他在1998年9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村內興建一幢丁屋,過程中被告聯同發展商鍾鏡華向署方作出虛假陳述,訛稱被告是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業權人,無意亦從來沒有將「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亦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其土地地段或相關權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發現被告與涉事發展商達成協議,被告行使「丁權」,發展商為他建屋,丁屋完成興建後,被告可獲分其中一層單位,其餘兩層單位的業權則屬發展商所有。

警方拘捕一名22歲內地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前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表示早前收到自稱公職人員來電,指他涉嫌干犯罪行,正被有關機構調查,要求他交保證金並相約交收。事主有懷疑,於是報案。警方經調查及情報分析,並展開埋伏行動,警員同日下午拘捕該名向事主收取現金騙款的22歲內地女子。

調查顯示,該名被捕女子被自稱執法人員的詐騙集團招攬,於去年10至12月期間,涉及最少6宗案件,向受害人自稱執法人員,曾於全港多區與受害人會面,並向他們展示偽造的執法人員證件及文件,案件的總損失約為280萬元。

行動中,警員檢獲懷疑偽造證件及被捕人士犯案時身穿的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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