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多名兒童被拐賣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照法定程序,今日對案中主犯余華英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新華社報道,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余華英會見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法院早前經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他人,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17名兒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河南方城硯山鋪社區英才學校宿舍2024年1月發生大火,導致13死4傷的案件,方城縣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宣判,以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分別判處學校當時實際控制人李宇、前校長徐向陽及涉事宿舍宿管老師賈霞,有期徒刑7年、6年半及6年,同時禁止3人自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從事教育相關職業。
法院指出,英才學校長期違規辦學,辦學場所不符合要求;事發時起火建築室內消防栓無水,無法發揮初期火災撲救作用;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沒電,未能及時報警,延誤最佳逃生時機;學校日常管理不嚴格,未發現學生攜帶打火機入校問題;涉事宿舍住宿人數亦嚴重超標。
法院認為,3名被告明知學校設施有危險,既不採取措施整改,亦不及時報告,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這次事故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對3人應依法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