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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萬元廣告營商課程 市民指須購大量額外工具要求退款遭拒

香港電台

8.7萬元廣告營商課程 市民指須購大量額外工具要求退款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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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萬元廣告營商課程 市民指須購大量額外工具要求退款遭拒

2025年03月17日 10:15 最後更新:10:50

消委會去年接獲688宗教育服務投訴,當中部分個案與進修課程有關,投訴涉及課程顧問承諾提供「100%退款保證」,但當投訴人覺得課程內容不符,要求退款時,商戶多次引用各種理由拒絕;亦有課程標榜為學員度身訂造一套「資產增值策略」,實際上為推銷投資海外物業代辦服務。

消委會引述個案指,投訴人於社交媒體上留意到有公司推出社交媒體廣告營商線上課程,學費為87000元。與課程顧問完成免費諮詢後,投訴人獲承諾可分10期繳付學費,每月課程成本為8700元,及向相關社交媒體繳付520元廣告費。顧問又引述,曾有學員3個月內成功賺取100萬元,並指即日報名可以享有「100%退款保證」。

投訴人上課4個月後,發現如要做到課程目標,需購買大量額外電子輔助工具,每月需額外投入約1400元,於是向有關公司反映問題,並引用「100%退款保證」,要求退回已繳交的合共34800元學費,但有關公司多次以各種理由拒絕退款。消委會介入後,有關公司仍堅拒退款,消委會已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向有關公司追討。

消委會敦促業界,銷售時必須向消費者清晰講解課程內容及所有潛在或附加費用,明確列明推廣承諾,例如退款保證的實施機制及相關條款。消費者如果決定終止課程並要求退款,商戶有責任履行承諾。

另外,商戶若因其他商業意圖而推出巧立名目的「培訓課程」以吸引客流,其手法值得商榷,消委會促請業界立即糾正,又提醒消費者不應被宣傳所吸引而報讀課程,應先詳細了解課程的口碑,評估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要,並了解相關課程細節後再作出選擇。

解放軍駐港部隊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規定,經中央軍委批准,圓滿完成香港防務任務的駐港部隊部分陸海空軍官於今日離開香港返回內地部隊工作。這是香港回歸以來第27批軍官輪換離港。

上午9時40分許,駐香港部隊在新田軍營舉行歡送儀式,這批軍官是從全軍選調到駐香港部隊工作,在港期間他們堅決貫徹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近平主席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駐軍法》,出色完成了以履行防務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展示了官兵威武文明的良好形象,受到香港同胞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讚譽。

據了解,從全軍選調到駐香港部隊工作的軍官已於近日抵達香港,並接替換出軍官履行防務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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