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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稱張宇人非撤回議案 如議員不動議議案不能讓會議繼續辯論

香港電台

梁君彥稱張宇人非撤回議案 如議員不動議議案不能讓會議繼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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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稱張宇人非撤回議案 如議員不動議議案不能讓會議繼續辯論

2025年03月28日 15:38 最後更新:15:50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原本在昨日的立法會大會會議上,動議一項有關小班教學的議員議案,但他認為教育界議員朱國強提出的修正案,改變議案原意,在辯論前提出不動議議案。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規程問題,指出根據《議事規則》第35條,撤回動議需要得到批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張宇人並非撤回動議,又指據《議事規則》,如果議員不動議議案,他不能夠讓會議繼續辯論。

梁君彥今日透過立法會秘書處解釋,作為主席不評論個別議員的決定,但指出,根據《議事規則》第33(2)條,只有當提出議案的議員在會議上動議議案後,主席才可提出該議案的待議議題,讓議員就該議案進行辯論,在昨天的會議上,張宇人於發言時已明確表示不會動議議案,因此根據《議事規則》,主席不能就該議案提出待議議題,無法讓議員就該議案進行辯論。

梁君彥說,類似情況過往亦曾出現。例如,在2014年6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在發言後表明不會動議其「確保公營房屋及基建工程如期落成」的議案,於是立法會亦沒有就該議案進行辯論。

至於《議事規則》第35(1)條有關撤回議案的規定,梁君彥說,該條是針對議員在尚未動議議案前撤回議案,由於張宇人昨天並非撤回議案,因此該條並不適用,但即使根據該條文,議員未動議議案之前,有權隨時撤回其議案。

申訴專員陳積志率領公署代表團,結束摩洛哥訪問行程。
  
外訪期間,陳積志以國際申訴專員協會的章程常務委員會主席和聯合國及國際合作工作小組成員身分,出席協會周年理事會會議,並與其他國家及地區代表會面交流。協會理事會會議有約20個國家及地區參與,包括美國、加拿大、荷蘭、墨西哥、南非、南韓、泰國等。
  
公署代表團亦分別與摩洛哥王國調解專員,及國家廉政、預防和打擊腐敗局主席會晤,又到訪調解專員的地區分部。陳積志在訪問期間亦向協會成員和國際夥伴,講述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最新發展情況和機遇,以及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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