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公布合資格申請保全措施的機構及常設辦事處的更新名單,即日生效。
林定國FB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媒體表示,名單列出已確認符合《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安排》)第二條第一款資格的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及常設辦事處,有效期為2年至2027年4月1日止。
律政司。資料圖片
根據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於2019年4月2日簽署的《安排》,當香港作為仲裁地,在由合資格並經指定的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程序中,當事人可向內地有關法院申請保全措施。
在《安排》中,保全措施在內地包括財產、證據、行為保全;在香港包括強制令及其他臨時措施,以在裁決前維持或恢復現狀,防止或避免仲裁程序的危害,並保全資產和對爭議解決重要的證據。
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預計明年下半年進駐本港,設立亞太地區聯絡辦公室,是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成立百年以來,首次在羅馬總部以外設立區域辦公室。
國際調解院。政府新聞網截圖
相信,能提升香港在國際間的認受性和聲譽,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地位。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政府新聞網截圖
林定國接受政府新聞網訪問時表示,協會區域辦公室選址香港,代表對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信任,意義非常重大,連同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國際調解院總部等,多個國際組織選擇在香港設立辦事處,代表有關組織對香港投下信心一票。
林定國說,有關國際組織成員包括主權國家,且不時舉辦不同類型的交流活動,有關辦事處落戶香港,可令香港成為舉行國際法律會議和交流的重心之地,而當各地人士來港交流,認識香港的法律服務及相關配套,有助形成連鎖反應,吸引更多人使用香港的法律服務,更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化、備受國際認同的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