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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長陳子達晤荷蘭海關關長及駐港總領事 加強雙方海關事務協作

政事

海關關長陳子達晤荷蘭海關關長及駐港總領事 加強雙方海關事務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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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長陳子達晤荷蘭海關關長及駐港總領事 加強雙方海關事務協作

2025年04月03日 21:37 最後更新:22:29

海關關長陳子達與訪港的荷蘭海關關長及荷蘭駐香港總領事於海關總部大樓會面,藉此增進雙方友好關係以及加強在海關事務上的協作。

與會的雙方人員就共同關注的議題交換意見。 政府新聞處圖片

與會的雙方人員就共同關注的議題交換意見。 政府新聞處圖片

陳子達歡迎二人到訪,並表示香港和荷蘭都是國際貿易的重要參與者,兩地在海關事務上保持緊密聯繫,對促進國際貿易的繁榮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亦可以為雙方企業創造更多機遇。

海關關長陳子達在海關總部大樓與荷蘭海關關長Nanette van Schelven(左)進行雙邊會面。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關長陳子達在海關總部大樓與荷蘭海關關長Nanette van Schelven(左)進行雙邊會面。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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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海關代表團4日會參觀香港機場的海關設施,加深了解香港海關在空運貨物及航空旅客方面的清關運作。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4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12月2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八星期,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

海關在社交平台展示一人衣着,顯示香煙藏在背心外套內袋。指海關人員於12月23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83歲抵港男旅客,在他身穿的背心外套內袋中檢獲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600元,應課稅值約13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關FB

香港海關FB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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