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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警區警務人員執勤期間遺失警方手提電話

社會事

中區警區警務人員執勤期間遺失警方手提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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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警區警務人員執勤期間遺失警方手提電話

2025年04月16日 21:19 最後更新:21:40

一名警務人員執勤期間遺失一部警察手提電話,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由中區警區跟進調查。

香港警察總部

香港警察總部

這名隸屬中區警區的警員昨日發現遺失手機,警方接獲報告後已立即展開調查,並在可能遺失有關物品的地點搜尋,但未有發現。

有關手機隨即被終止服務及已失效,內裡沒有個人資料,其餘資料已被移除。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方呼籲市民如拾獲這部手機,應立即交到就近的警署,或致電3661 1600或3660 1119與中區警區人員聯絡。

觀塘海濱花園凌晨發生襲擊案件。警方拘捕一名13歲少女,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警方表示,被捕人稱受害人曾多次在網上散佈對被捕人的不實訊息,她感到不滿而犯案。

出手掌摑。Threads圖片

出手掌摑。Threads圖片

警方觀塘警區署理總督察(調查)梁思諾表示,案件於1月1日凌晨約一時,在觀塘海濱公園內發生。受害人為一名15歲女學生,受害人與被捕人相識。被捕人因受害人曾多次在網上散佈對被捕人的不實訊息而感到不滿。

腳踢。Threads圖片

腳踢。Threads圖片

梁指,案發時間被捕人與受害人會面後,隨即對受害人施以襲擊,包括多次掌摑及腳踢,導致受害人面部及身體多處出現瘀傷。約於凌晨三時,警方接獲受害人母親報案,隨即接手調查。經深入調查,包括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進行情報分析後,警方成功鎖定疑犯,並於同日下午5時展開拘捕行動,在葵涌拘捕一名本地13歲女學童。行動中,警方於被捕人住所內尋回疑犯於案發當日所穿着的衣物。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署理觀塘警區副指揮官曾昭科

署理觀塘警區副指揮官曾昭科

署理觀塘警區副指揮官曾昭科則呼籲所有社會人士,切勿因一時意氣而以身試法,嘗試以暴力手段解決問題。警方重申,十分重視暴力及青少年犯罪案件,並有決心及能力將所有犯案者繩之於法。

觀塘警區署理總督察(調查)梁思諾簡報案情。

觀塘警區署理總督察(調查)梁思諾簡報案情。

此外,曾呼籲家長假期期間多加留意子女的社交情況,避免結識不良分子,尤其在使用社交媒體方面更須保持謹慎。警方再次重申,「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屬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三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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