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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8歲以下身高少於1.35米兒童坐私家車須用束縛設備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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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8歲以下身高少於1.35米兒童坐私家車須用束縛設備

2025年04月22日 08:15 最後更新:10:10

今年11月1日起,8歲以下、身高少於1.35米的兒童,如果乘坐私家車,需要強制使用兒童束縛設備,例如設有保護墊和椅背的安全座椅,否則司機不得在道路上駕駛。違規的司機會被發出23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如案情嚴重可交由法庭處理,最高罰款2000元。運輸署表示,警方會透過一般巡查和設置路障等執法,新規例為緊急情況提供免責辯護,包括接載身體不適需緊急前往求醫的兒童,至於其他情況難以一概而論,需交由執法人員和法庭判斷,但趕上班上學則難以視為「緊急情況」。

運輸署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意外統計,涉及8歲以下兒童傷亡的交通意外,大約有一半發生在私家車上,相關百分比近年呈上升趨勢,由2021年佔比近43%增至去年接近6成,因此新規例先在私家車應用,日後再探討擴展至其他交通工具。新修例下,如果身高不足1.35米的8歲以上兒童也建議使用。

署方指出,家長或接載兒童的私家車司機在選擇兒童束縛設備時,必須符合法例規格標準,建議留意產品包裝,是否註有顯示符合國家或國際認可標準的永久標記,又指市面上部分便攜式產品,例如安全帶調節器、穿戴式安全約束背心或可折疊增高座位,它們沒有兩側保護墊和椅背,側面撞擊時保護力或不及安全座椅。

對於有駕駛人士可能會選用二手產品,署方提醒,二手產品難以保證未曾受撞擊,如果以往曾經受到撞擊,表面可能沒有明顯受損,但內在結構可能已被破壞,影響保護效能,不宜再用。親友用過的產品亦要先清楚了解曾否受跌撞。

署方又留意到現時普遍家長已為年幼子女增設兒童安全座椅,修例2月在立法會完成審議,經過大半年時間才正式實施,相信有足夠空間讓市民做好準備。

運輸署表示,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網約私家車若接載相關兒童,亦需要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否則司機需負上責任。

一名女子在尖沙咀廣東道涉嫌用腳及剪刀襲擊多名途人。(施華駿攝)

一名女子在尖沙咀廣東道涉嫌用腳及剪刀襲擊多名途人。(施華駿攝)

一名女子下午在尖沙咀廣東道涉嫌用腳及剪刀襲擊多名途人,導致兩人受傷,女子涉嫌傷人被捕。警方指,由於她身上無任何證明文件,身份及犯案動機。

油尖警區刑事總督察林柏喬表示,下午2時許,這名女子獨自到廣東道一個商場,期間與商場清潔工爭執,並從環保袋內取出剪刀揮舞,清潔工未有受傷。她及後離開商場,行向海防道方向,期間涉嫌用腳踢向一名女子腹部,雙方發生爭執,之後有保安員嘗試調停,被捕女子涉嫌再用剪刀施襲,並不成功。

林柏喬表示,被捕女子之後再在廣東道26號對開,涉嫌用腳踢向一名女途人大腿,並以剪刀施襲,導致對方手及口部受傷,最後有途人報警,警員在到場將施襲女子制服拘捕,形容她被捕時精神不太穩定。

重案組第三隊高級督察崔炳熙表示,警方在被捕女子身上起回懷疑用作施襲的剪刀,但未有發現任何身份證明文件,初步相信她是單獨犯案,至於兩名受傷女途人就受輕傷送院治理,現已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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