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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申報罪成 判囚4個月及罰款

法庭事

三名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申報罪成 判囚4個月及罰款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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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申報罪成 判囚4個月及罰款

2025年04月25日 16:53 最後更新:17:50

一男兩女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4個月,以及罰款500至1000元。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於2月18日、2月26日及3月6日在機場分別截查一名40歲抵港女旅客、一名36歲抵港男旅客及一名30歲抵港女旅客,並在他們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11萬8200支未完稅香煙和約7000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共約51萬8000元,三人隨即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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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4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12月2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八星期,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

海關在社交平台展示一人衣着,顯示香煙藏在背心外套內袋。指海關人員於12月23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83歲抵港男旅客,在他身穿的背心外套內袋中檢獲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600元,應課稅值約13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關FB

香港海關FB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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