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5月1日生效,僱主不得抵銷遣散費和長服金。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5月1日生效。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社交平台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惠及全港300多萬勞工,改善退休保障,政府同日推出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25年、總額超過330億元資助,分擔轉制後部分支出。他期望全港僱主以更完善的制度和關懷優化職場環境,保障僱員安全和權益 。
積金局。 資料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今次是制度上的大轉變,僱員由即日起,在受僱期間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僱主不可再用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去對沖。他強調制度不設追溯期,在5月1日之前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然可以對沖。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5月1日生效,孫玉菡形容新安排對僱員中長期的幫助很大。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形容,新安排對僱員中長期的幫助很大,令他們可以安心,有更多錢為退休作準備。而僱主毋須感到擔心,亦不需要提前解僱員工,他看不到有很大誘因令僱主解僱員工。
被問到如果有僱主解僱一名舊員工,轉而聘請一名月薪較低的新人,是否變相可以節省長服金或遣散費。孫玉菡說現時勞動市場人手緊張,要聘用新人重新培訓及熟習公司運作,加上舊僱員以往的年資、相關費用可以對沖,新僱員新的年資相關費用則不能對沖,這樣做對僱主可能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