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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因受賄判監13年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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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因受賄判監13年

2025年05月13日 18:55 最後更新:19:50

中石油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涉嫌受賄案,在内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王宜林判監13年,罰款300萬元人民幣,沒收個人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

當局經審理查明,王宜林在1996年至2020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職務調整、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事項上,為別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3501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被告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被告認罪悔罪,主動交代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涉案贓款贓物亦已全部追繳,可以從輕處罰。

現年68歲的王宜林,亦曾出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董事長等多項職務。他去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7月被開除黨籍,其後被捕及起訴。他今年初曾在央視與反腐相關的節目中出鏡懺悔。

雲南鎮雄縣一個煤礦發生疑似煤與氣體事故,造成7人失蹤。截至目前救出4人,經確認已經沒有生命體徵,正全力搜救其餘3人。

當地人民政府說,昨晚8時許,鎮雄縣五德鎮大營煤礦發生事故,當局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救援,並展開遇難人員善後工作和事故原因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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