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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人工智能時代私隱保障 私隱專員稱如發現違例將發出執行通知

香港電台

回應人工智能時代私隱保障 私隱專員稱如發現違例將發出執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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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人工智能時代私隱保障 私隱專員稱如發現違例將發出執行通知

2025年05月19日 16:58 最後更新:17:2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私隱條例》的應用屬於技術中立,不論過程中運用何種科技收集和處理個人資料,只要出現違反條例的情況,現行《私隱條例》都適用,因此不存在漏洞或法律真空情況,公署會繼續留意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發展,適時向政府提交意見。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人工智能時代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工作的會議上,要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解釋,現有條例是否屬於「無牙老虎」,會否要求政府及公營機構強力執行由公署發出的指引,並要有懲處制度。

鍾麗玲回應指,雖然現有指引在法律上並非強制執行,但如果有人違反《私隱條例》,公署會向有關機構發出執行通知,有關通知屬強制執行,若有關機構依然不遵守指引要求,將會是刑事罪成。她又說,政府部門通常在公署發出指引後,會第一時間參考,再與內部指引作對比,形容是會「好主動做」,而政府內部亦有懲處制度,因此不需要公署作出特別要求。

另一名議員鄧飛就提到,在現時地緣政治的較量下,有時市民使用某些人工智能平台,需要透過第三方平台才可使用或下載,他詢問公署,如果有關開發平台或企業在香港境外,如何為市民提供私隱保障。

鍾麗玲表示,公署一直有做推廣,宣傳及教育工作,提醒市民不要隨便向平台提供敏感和機密資料,又指從過往經驗,如發現海外網站有起底訊息的情況,公署會去信要求有關平台移除相關訊息,而有關平台亦會遵從,成功比例超過96%。

海關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共4條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體龍吐珠及活體江魟,估計市值約52000元。

海關人員今日在有關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52歲抵港女旅客,經檢查後發現她背包中共有兩條懷疑活體龍吐珠及兩條懷疑活體江魟,並分別以膠袋盛載著。漁護署人員到場查驗後,確認該批魚類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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