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實施即將5周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多份報章訪問表示,自從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保安局由過往側重反恐、打擊罪案,轉為進一步加強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統籌、立法、教育、情報和反駁工作等。鄧炳強說政府通過修訂《職工會條例》和《社工註冊條例》等工作,從而防範外部勢力滲透,稍後會推出指引幫助公職人員履職時恪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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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共拘捕326名違反國家安全法例的人士,當中165人被定罪,而「國安處舉報熱線」推出以來亦收到超過90萬條與國家安全相關的信息。
鄧炳強說,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結時。雖然《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互補兼容,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實屏障,但香港仍然面對四大安全風險,當中包括外部勢力干預、外部勢力的本地代理人推動「軟對抗」、潛逃海外分子散播「港獨」以及恐怖主義。
鄧炳強表示,「軟對抗」的本質是對抗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特區的高度自治,會透過假新聞或假消息、一些似是而非混雜了錯誤訊息的內容,混入市民關注的社會議題,從而挑撥市民對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的不信任。面對這些「軟對抗」,必需將他們的謊話道破,因此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保安局已進行約200次澄清和反駁,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行為,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當局建議修訂《監獄規則》,包括賦權懲教署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建議考慮《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例,賦權當局因應某些合法目的對在囚人士的權利作出合理限制,他形容是合理、必須及相稱,亦相應制訂了適當保障措施,在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公眾秩序及保障個人權利、自由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鄧炳強。資料圖片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修訂《監獄規則》的建議,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表示,現行《監獄規則》有條文過時,不切合現今形勢,形容修訂是合時、適當及必須,以維持監獄秩序。
多名議員關注限制探訪在囚人士的安排,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周文港問及,當局會否設有濫用探訪機制人士的黑名單,鄧炳強回應表示,不設「一刀切黑名單」,將視乎情況逐一決定,包括會考慮其過往行為。
赤柱監獄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關注,修訂建議是否適用於外國領事、官員的探訪。鄧炳強稱,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領事有權探望外國國籍的外國人,若領事宣稱以其他身份探訪其他在囚人士,當局決定時會考慮是否切合「主要目的」,包括維護國家安全、防止罪行、令在囚人士改過自新、監獄保安秩序紀律等,可拒絕探訪。
修訂建議包括因應危害國家安全等特定情況,可向法院申請限制在囚人士與個別法律代表聯繫。鄧炳強表示,懲教署署長會根據每宗案件情況考慮是否施加限制,不會自動延伸至有關律師樓的其他人員,但若涉及整個律師樓都有問題,對國家安全有影響的話,當局會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將限制伸延至整間律師樓,做法跟《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被捕人士見律師情況安排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