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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不同調解仲裁機構在港成立百花齊放 並非只有「本地薑」

政事

張國鈞:不同調解仲裁機構在港成立百花齊放 並非只有「本地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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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不同調解仲裁機構在港成立百花齊放 並非只有「本地薑」

2025年06月14日 09:03 最後更新:10:49

國際調解院正式成立,總部落戶香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國際調解院地位重要,與另外兩個位於海牙的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同等地位,預計未來仲裁調解學術機構或相關國際組織將陸續落地,令香港逐漸成為國際調解地,讓本地法律界大開眼界,有機會踏上國際舞台。

國際調解院。

國際調解院。

33個國家早前在港簽署調解院公約,成為創始成員國。張國鈞在港台節目表示,當中很多屬於發展中國家,但並非排除已發展的美西方國家,日後國際調解院不會只處理這33個國家的爭議,相信正式投入運作後,陸續處理不同案例和累積成績後,會有越來越多國家參與使用調解院服務。

律政司副司長。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律政司副司長。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張國鈞又說,不同調解仲裁機構已經在港成立,形容是百花齊放,並非只有「本地薑」,舉例內地很多出色的仲裁機構已落戶香港,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

被問到新加坡亦有調解公約,會否與香港造成競爭,張國鈞說最重要是良性競爭,認為雙方有不同優勢和角色,新加圾與東南亞附近地區文化接近,有利處理當地的調解仲裁,而香港了解內地和海外西方市場文化,善於處理國家與海外爭議。

《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調解院)令》刊憲。《命令》旨在承認國際調解院在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並落實《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所訂明的特權及豁免權。

國際調解院。資料圖片

國際調解院。資料圖片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國際調解院是世界上首個專門透過提供友好、靈活、經濟和高效的調解服務,以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法律組織。國際調解院亦是首個將總部落戶香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調解院的成立有助強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助力香港打造為全球調解之都。

國際調解院。資料圖片

國際調解院。資料圖片

《命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第558章)制定。

《命令》當作自今年8月29日,即《公約》生效日實施,並將於下個立法會會期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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